
近期,洞口县公安局成功查处9名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为“冬春攻势”再添战果,以实际行动守住群众的“钱袋子”。
2月7日,县公安局黄泥江派出所依法查处一名涉“两卡”人员。经查,2023年1月1日,张某将其名下农业银行卡出借给朋友“贤宝”用于收款取钱,其间,共收款19800元,并从ATM机上取现19800元交给“贤宝”。张某的行为最终导致电信诈骗案件受害人将被骗资金转入该涉案银行卡后被“贤宝”拿走。张某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构成出借银行账户违法行为。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月6日,杨林派出所依法对两名涉“两卡”人员(李某、曾某)予以行政拘留。
2月4日,竹篙塘派出所依法对一名涉“两卡”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2月2日,江口派出所依法对一名为危害网络安全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
2月2日,花园派出所依法对一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2月2日,醪田派出所依法对两名涉“两卡”人员(尹某、黄某)予以刑事拘留。
2月1日,高沙派出所依法对一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通讯员:尹方倩 贺影
一审:肖自豪
二审:谢定局
三审:唐盛
责编:孙亚特
来源:洞口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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